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和认真履行“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精神,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文件精神,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18]30号)要求,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绩效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我区办证大厅共三层,面积约3100平方米,是政府为市民提供的实体办事平台和窗口。区财政将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纳入部门预算,为办证大厅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根据南昌市东湖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预算指标的通知》,2017年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的预算指标为100万元。
(二)项目预期目标
1.项目预期目标
围绕打造“实力、活力、魅力东湖”建设目标,真抓实干,务求高效,力争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全区上下“阔步复兴征程,再现首善荣光”打下了坚强的政务环境保障。
2.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1)高效完成日常服务类审批办理工作。2017年,中心各窗口办理审批服务类事项7779件,办结7779件,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2)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年初,我中心根据《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结合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评议评价和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记录等相关工作资料,中心开展了2016年度“优秀窗口”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评选出的8个优秀窗口和30名优秀个人。中心管委会以开展评选活动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中心营造了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业务指导。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业务指导。完成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便民服务体系情况统计表的上报工作。继续做好滕王阁街道、百花洲街道、大院街道、墩子塘街道4家便民服务中心项目续建工作,加强建设前期业务指导,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南昌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星级”评定细则》的工作要求,服务大厅面积在300平方米(含)以上做好规划设计工作,打造“五星级”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4)增设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务服务网基层延伸工作建设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109号)要求,在我中心窗口增设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窗口,鉴于是不动产抵押设立及抵押注销登记等业务受理量较大,在考虑权限管理以及场所等因素的情况下,窗口设置采取过渡期运行模式,本次增设窗口受理不动产抵押类登记相关业务,在条件成熟后,再增设不动产登记其他业务办理窗口。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开展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绩效评分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并积极推动办证大厅运行工作的更深入有效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绩效评价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客观公正和绩效相关的工作原则,主要采用目标管理评价法,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从定量和定性两方面对项目实施绩效进行评价。
2.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1]285号)
(2)财政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3)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
(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3]8号)
(5)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
(6)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18]30号)
3.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我区办证大厅运行工作的目标要求,参考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我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设置了合理的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涵盖了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的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产出质量和产出效果等。
详见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区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18]30号)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工作小组认真组织相关数据统计和佐证材料收集等工作,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严格评分,认真完成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撰写,报告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我中心2017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绩效指标情况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预算及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的财政预算为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0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中心严格按照《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执行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资金使用基本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等违规情况。
1.投入指标的评分标准制订情况及实际值情况分析
项目立项(5分):项目根据我区行政审批工作需要设立,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此项得5分。
资金落实(5分):2017年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的财政预算为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此项得5分。
2.过程指标的评分标准制订情况及实际值情况分析
业务管理(5分):我中心已制定较完善的办证大厅业务管理制度,各项考核工作基本执行到位,此项得5分。
财务管理(5分):我中心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基本规范,但本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或财务检查,财务监控有效性有待加强,此项得2分。
3.项目产出的评分标准制订情况及实际值情况分析
产出数量(20分):2017年办证大厅各项运行工作完成率在98%以上,全年各窗口共办理审批服务类事项7779件,工作完成率为100%,项目产出数量指标得分18分。
产出质量(20分):2017年办证大厅各项运行工作达标率在97%以上,服务类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项目产出质量指标得分17分。
产出时效(10分):2017年办证大厅各项运行工作均按时完成,完成及时率为100%,此项得10分。
产出成本(5分):成本控制率=(预算数-实际支出)/预算数×100%,控制率在10%以内得10分,10%以上每增加5%扣1分,扣完为止。
实际值及评分情况: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财政预算为100万元,实际到位100万元,实际支出100万元,成本控制率达标,此项得5分。
4.项目效果的评分标准制订情况及实际值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20分):2017年,我中心真抓实干,务求高效,力争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社会效益较为显著,此项得16分。
项目满意度(5分):2017年办证大厅的公众满意度为100%以上,此项得5分。
5.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
无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围绕打造“实力、活力、魅力东湖”的建设目标,真抓实干,务求高效,为全区上下“阔步复兴征程,再现首善荣光”打下了较坚强的政务环境保障,办证大厅的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经综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自评得分88分,经绩效评价小组复核,2017年度办证大厅运行维护费绩效评价得分88分,等级为“良好”。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鉴于办证大厅工作的重要性,建议财政继续保障相关运行经费的预算投入。
我中心将在区财政局审核后将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
(一)标准化建设有待提升。虽然目前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工作正在有序进展,但与国家标准委关于《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等标准有一定差距,行政许可事项管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管理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规范、行政许可受理场所建设与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评价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二)“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成效尚未真正显现。由于垂管部门暂未实现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及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整建制进驻服务中心还未完全实现“两集中三到位”,“一站式”行政审批离预期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网上审批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省、市、区三级联动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还没有实现对外网开放,真正意义的互联网网上审批覆盖范围还需要扩大。目前,国内多数大城市集中许可办证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完成了信息技术的浅层次应用,窗口工作人员只要受理了申办事项,后方各级领导就能在计算机上对事项的办理状态进行实时监控,并在后方发出予以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确认指令,全面提高了工作效能。
(四)对财政项目资金的财务监控工作有待加强。2017年我中心未对财政项目资金进行财务检查或绩效运行监控,财务监控未执行到位。
七、相关建议
(一)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精简高效。结合“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减少层级、压缩时限、优化流程”的原则,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梳理办理事项和流程,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程序一律取消,科学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减少串联办理,积极探索“一窗受理”、联审联办等新模式,逐步将中介办理流程纳入并联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缩减办事环节,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涉审中介服务,运用 “南昌市行政审批涉审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系统平台,推进中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公开化、程序化。
(二)推动政务服务运行模式务实规范。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需求牵引、便民实用,积极创新、持续完善”的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营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机构职责、工作机制、工作程序、管理考核,强化制度实效,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南昌市政务服务网运行维护管理办(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健全和完善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以及现场监督和电子监察相结合的效能监察问责制度。
(三)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优质便捷。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推广力度。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载体,推行实体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相结合、相统一的综合服务,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感。积极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宣传推介,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办事,逐步提升政务服务网的普及率和使用率。
(四)推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落实到位。完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合理精准进行项目资金的预算申报,构建科学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按时开展财务自查或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纠偏,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