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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日报】法院执行出新招治老赖

发表时间:2018-07-19 10:18 来源:宣传部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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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讯 (记者陈璋)7月16日,经过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被执行人吴某、韩某名下理财型保险产品中的保险金被成功划扣。

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被执行人吴某因公司经营陆续向王某借款189万元,期间吴某归还了一部分欠款。2014年9月,吴某向王某出具一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王某人民币174万元整,借期两年,借款到期即还清本息。”韩某作为担保人在该借条上签字。2017年4月,王某以吴某、韩某未归还借款为由将两人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吴某、韩某归还欠款及利息。

判决后,两人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手案件后,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吴某目前在监狱服刑,韩某人在外地,对于法院电话拒不接听。此外,吴某和韩某两人名下无任何存款、房产和车辆信息。

然而,执行法官利用法院“点对点”系统进行查询后,意外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有理财型保险产品,执行法官立即奔赴保险公司,划扣两人的保险金共计29万余元。对于剩余的执行款,执行法官表示,已经通过委托外地法院查询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