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法字〔2017〕12号)要求,我区组织相关部门对2014年至201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3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予以保留3件。现将东湖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保留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目录 2.修改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 3.废止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4.宣布失效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目录 5.东湖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统计表
东湖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 保留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按照发文时间先后排序
附件2: 修改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拟目录
注:按照发文时间先后排序
附件3: 废止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按照发文时间先后排序 附件4: 宣布失效的东湖区规范性文件目录
注:按照发文时间先后排序 附件5: 东湖区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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