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省环保厅、省发改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有关情况。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6876平方公里
我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687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8.06%。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的主导生态功能,分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三大类共16个片区,构成了“一湖五河三屏”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一湖”为鄱阳湖,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五河”指赣、抚、信、饶、修五河源头区及重要水域,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三屏”为赣东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赣西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和赣南山地森林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
“我省是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不仅是长江水资源的重要补给地,也是南方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更是南方丘陵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命脉,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生态地位和特殊的生态价值。”省环保厅副厅长石晶说,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将有效促进全省人口和产业结构、布局的调整,国土空间格局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恢复和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生态红线保护了江西38.28%的林地、草地生态系统和39.02%的水域,这些生态系统涵盖了全省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极敏感区,可有效解决水源涵养、水土流失、生物生境破碎化等问题。”省发改委规划处处长董福长介绍说,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注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将各类生态系统保护区进行了连接,填补了不同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受保护区域之间的空白,保障和提高了生态的完整性和连通性。
据了解,全省红线区域水源涵养量约26.48亿吨/年,占全省水源涵养总量的43.96%,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开展退耕还林、退耕还湿等一系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将进一步增强区域整体水源涵养量。生态保护红线涵盖了我省95%以上的野生植物种类和98%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可以有效保护我省重要的珍稀和濒危动植物资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水土保持量为111.35亿吨/年,占全省水土保持总量的48.03%,平均23.75吨/平方公里,是全省平均值的1.7倍,通过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能够进一步减少泥石流、滑坡等灾害,保护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要解决在哪划、划什么、怎么划的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省环境科学院院长陈宏文介绍说,我省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规范,开展科学评估,识别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域的空间分布,再将上述两类区域进行空间叠加,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涵盖所有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等。
2017年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完善工作以来,我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只要条件允许尽量划入。我省建立了由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8次召开全省划定工作动员部署会、技术联络员会、省直部门对接会,累计征求意见10307条,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红线划定工作。
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
划定红线是基础,严守红线是关键。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保护地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执行,不同法律法规管理要求有重叠的,按照最严格的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相关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履行好保护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指导协调、日常巡护和执法监督,共守生态保护红线。